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4月14日,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发布第47号通告,经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分析研判,决定自4月14日21时30分至4月17日24时,在西宁市城中区、城西区、城北区实行静态管理。
静态管理期间,除封控区严格执行足不出户规定外,其他区域严格按照管控区标准执行,除核酸检测、就医等特殊需求外,非必要不出门、不聚集、不进入公共场所(公共区域),每户家庭原则上安排一人外出采购一次。全体市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时间参加全员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后第一时间返回,不聚集、不流动。除市区两级商务、市场监管、卫生部门机构确定的保障居民基本需要、具备条件的超市、药店、医疗机构外,所有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并张贴封条,所有出入超市、药店、医疗机构人员,除严格执行扫“双码”措施外,必须持有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采样登记证明。
静态管理期间和区域内,对工作人员和车辆实行通行管理。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居住地、工作地“点对点”活动要求,每次出行向工作单位和下沉小区所在社区实行“双报备”。全市各交通卡点要对持证的通行车辆核查出发地和目的地,对外市州人员及车辆一律劝返,严厉打击静态管理期间私自流动、私自营业、私自用车、私自出行等行为。保民生的企事业员工、机关企事业单位参加疫情防控人员及志愿者、公安干警必须持有有效证件及核酸阴性证明、扫码、测温后方可进出卡口。
静态管理区域内暂停公交、出租汽车、网约车运行。疫情防控、紧急就医、生活保障、城市运行、应急处置、新闻媒体等相关车辆,经各区政府或各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核实后通行,其余车辆非必要不上路。广大市民如有就医等特殊需求,可向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报备,经社区请示上级部门后方可外出。
另悉,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的工作要求,4月14日21时30分至17日24时(每日全天候24小时),以西宁市城中区(包括南川园区)、城西区(包括海湖新区)、城北区(包括生物园区)区域外围道路为节点,严格控制各类车辆、行人驶入和驶出本区域,除主要节点外,三个区域外围道路相汇的其他支路巷道同时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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