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近日,有省城市民致电晚报,想了解有关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医疗保险返还的相关规定。
记者从古城台街道昆仑路东社区工作人员处了解到,登记的独生子女家庭中孩子的年龄需在14周岁以下。登记的项目有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医疗保险返还、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保险补贴等。
●登记独生子女保健费需提供的资料: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孩子页)、结婚证、独生子女证,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独生子女费登记人员范围为:父母双方均无固定工作的纯居民,不包括企事业、国有单位、公务员人员。独生子女保健费为120元/年。
●登记独生子女医疗保险返还需提供的资料: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孩子页)、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原件。返还标准为40元/年。
●登记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保险补贴需提供的资料: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独生子女证原件、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2020年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发票原件或单位出具的证明、一张本人中国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补贴标准为父母每人100元/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户口不在本辖区的、退休人员、已生育二胎的、无法提供独生子女证和养老保险缴费发票的、往年登记过的有中国银行卡的不再登记。
除此之外,记者还了解到,符合条件的失独家庭、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可以带独生子女证、户口簿、死亡证明、结婚证、三级以上(包含三级)伤残证等相关材料到社区登记,经审核后,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补助。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家住西宁市梨园社区的居民王先生向晚报反映,他在昌运世纪村小区有一套房屋一直没人居住,可在与物业公司签订减免暖气费的确认书时发现,其中有条备注很不合理,其内容为:签订确认书后,物业公司有权限制水电供应并关闭暖气阀,在此期间停电后如发生冰箱内食物腐烂、家中绿植冻死等均与本物业公司无关。王先生认为物业公司擅自限制水电供应的行为不符合规定,对业主来说就属于霸王条款。
记者联系到青海兴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解释,由于暖气阀没办法彻底关闭,有个别业主,虽然申请了暖气费减免,但实际上却一直在居住并使用暖气,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所以才会限制水电供应,实属无奈之举。
物业公司擅自限制水电供应的行为是否合规?城东区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答复,根据相关规定,物业公司没有权利限制业主用水用电,应该采取更加人性化的管理方式。如果在检查中发现已经申请减免暖气费,但仍在使用暖气的情况,物业公司可要求其补缴暖气费,作为业主应该遵守规则,如果常住就要履行相应的缴费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