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5日是第50个世界环境日。为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展示我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成效,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引导动员全州上下进一步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海西生态环境局现面向社会征集“发现自然生态环境之美”主题摄影作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征集内容
以“发现自然生态环境之美”为主题,投稿作品能反映我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成就。如自然生态保护、生态治理现状、生态环保工作开展情况、生物多样性之美、人们亲近自然、享受优美环境的幸福感、获得感的摄影作品。
二、作品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6月5日
三、作品奖项设置
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颁发获奖证书。
四、活动总体安排
5月份进行作品征集;6月5日前完成作品征集和评比表彰;“6·5”世界环境日期间将获奖优秀作品名单在公众号线上进行表彰公布。
五、征稿摄影要求
(一)微视频
1.微视频作品形式可以是微电影、纪实短片、公益广告、动漫等,要求内容精炼、节奏紧凑。时长要求:微视频20-120秒,短视频2-5分钟。
2.视频作品应采用高清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16:9)或960*720(4:3),码率不低于5M/秒,格式以MOV、AVI或MP4等主流高清通用格式为主;字幕清晰,与视频内容一致;动漫参照以上要求转换为AVI、MP4等视频格式提交。
(二)摄影作品
1. 投稿作品电子文件须为JPG格式,图片不小于3MB,拍摄设备不限。作品描述中须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和拍摄内容。
2.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的图片数量应在3-6幅之间。照片须保留其原始信息,对于不能提供原始照片信息的照片,视为无效作品。
3. 投稿作品须投稿者本人拍摄,作者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如有抄袭、雷同等情况,视为无效投稿,相关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4. 不得对投稿作品原始影像删改、添加、技术合成等。可适当调整作品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及构图剪裁等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为JPG格式。
5. 不接受翻拍作品投稿。
6. 投稿作品将视为作者默认同意组织单位用于相关生态环境公益宣传。
六、联系人及投稿邮箱
联系人:孙发娟
联系电话:0977—8220927
邮 箱:409070381@qq.com
海西州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