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居民王先生一直没有工作,最近想去社区开具无工作证明,遭到社区工作人员拒绝,他想通过晚报《社区周报》了解,哪些证明不能在社区开具。
记者从西宁市各社区了解到,目前首批20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的事项具体包括:亲属关系证明、居民身份信息证明(户籍证明)、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申请证明、居民养犬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情况证明、人员失踪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分居证明)、出生证明、健在证明、死亡证明、疾病状况证明(急诊证明、意外伤害证明)、残疾状况证明、婚育状况证明(生育状况证明)、居民就业状况证明、居民个人档案证明、居民财产证明(经济状况证明、收入证明、偿还能力证明、房产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投资情况证明、车辆所有权证明等等)、遗产继承权证明、市场主体住所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同意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证明、社区经济性用房无扰民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