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安排部署,明确要求已脱贫摘帽的都兰县建档立卡贫困村现任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留任到4月底,用1个月时间传帮带新选派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格尔木市、德令哈市、乌兰县、天峻县4个市县现任第一书记留任到国家专项考核评估结束,确保人员不散、工作不断。
严把选派标准,在严格执行省委选派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派需结合、因村组队、精准选派”的原则,严把政治、能力、品行、廉政“四条标准”,选派信得过、靠得住、有担当、守规矩的干部。
严格选派程序,结合实际,以自愿报名与单位选派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严格审查,向170个村(贫困村119个、村集体经济空壳村51个)选派驻村干部510名。其中,第一书记170名,驻村工作队员340名,实现了全州贫困村和村集体经济空壳、薄弱村双覆盖。
落实服务保障,结合全州脱贫攻坚工作实际,落实州级工作经费386万元,各市县党委政府按照每支工作队每年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安排工作经费。
加强考核管理,督促各市县完善建立工作例会制度,规范年承诺、季报告制度,严格考勤管理制度,健全纪律约束制度,全面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为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作用提供纪律保障。
提高工作本领,确保选派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尽快进入角色,履行好职责。州委组织部、州扶贫开发局围绕村党支部建设、脱贫攻坚基础知识、村集体经济发展等重点内容,培训全州510名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员,进一步提高了新一轮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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