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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电子警察设备今日正式“上岗”

海西新闻网讯 记者从格尔木市交警支队了解到,格尔木市辖区道路新增电子警察路口电子设备已全部调试完毕,3月1日零时起正式启用,24小时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格尔木市交警支队民警告诉记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在全市新增的电子警察及原有的电子警察路段,对有以下交通违法行为的机动车实行电子抓拍,并根据法律法规予以罚款记分:一、闯红灯,记6分,罚款200元;二、不按导向行驶,记2分,罚款200元;三、逆向行驶,记3分,罚款200元;四、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禁止标线包括地上的黄实线,白实线,双实线)记3分,罚款200元;五、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如全线禁停标志、大型货车和大型工程机械车在限行时间07:00-23:00内驶入市区),记3分,罚款200元;六、违法停车,记3分,罚款200元;七、驾驶员不系安全带,在城市快速路、高速路以外的道路行驶,罚款200元,在城市快速路、高速路上行驶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款200元,乘坐人不系安全带,罚款50元;八、驾驶员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记2分,罚款200元。

据格尔木市交警支队民警介绍,安装多处电子警察设备目的并不是要增加交通处罚,而是为了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强化驾驶员安全驾驶意识,培养文明驾驶习惯,促进市民文明出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别存侥幸心理,最好的避免被拍的办法就是遵守交规,文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