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今年以来,海西州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并重,积极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截至目前,共查处和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303件,涉及农民工3022人,清欠金额2931.75万元,清欠率99.6%。
一、主要做法
(一)开展拉网式排查处置。海西州围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集中力量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设施工、矿山企业、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进行排查,一旦发现欠薪隐患或苗头,就地化解,及时处理。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进行针对性专查,确保企业规范工资支付,按时足额发放。期间,全州共参加执法检查62人次,检查用人单位584户,涉及劳动者3.08万人。查处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和拖欠工资案件45件,涉及金额496.6万元。责令改正45件,责令支付工资495.53万元,督促社会保险登记210户,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8.42万元。
(二)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在全州范围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重点对建筑施工、工商企业密集区域、流动人口聚居地、职业中介机构聚集地和自发形成的人力资源交易场所等进行重点检查。共检查各类用工单位262户,依法取缔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组织9户。此次专项行动,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表彰。
(三)积极推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认真贯彻落实《海西州建设领域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管理办法》和《海西州矿山企业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今年,全州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43亿元,返还5139万元,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1172万元。其中矿山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76.10万元,返还310.50万元,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245.80万元。
(四)出台欠薪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为解决因欠薪引发或有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解决劳动者生活困难的应急资金,有效处置劳资纠纷,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海西州欠薪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按照市级不少于300万元、县级不少于200万元、行委不少于100万元的标准筹集欠薪应急周转金,通过企业存和政府垫,进一步筑牢预防欠薪制度。
(五)建立责任共担和定期通报机制。针对农民工工资清欠特点,将人社、信访、公安三部门作为清欠工作主体责任单位,将发改、住建、国土、交通、水利等项目主管部门作为清欠分管责任单位,形成分工负责、多管齐下、联动工作的办案机制。各级政府均建立并实行清欠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经常性召开清欠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进展情况,协调相关部门通力协作,保证了欠薪案件查处和协调解决的顺利推进。今年,通过联合办案联合执法解决疑难欠薪案件6起。
(六)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加大对恶意欠薪、欠薪逃逸案件打击力度。全州劳动监察机构向公安机关移交恶意欠薪案件3起,涉及欠薪金额296万元,涉及劳动者68人,有力打击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工程建设管理不严,企业投资经营不规范,工程项目层层转包现象严重,管理混乱,一旦出现拖欠工资无法清理,侵害劳动者权益案件时有发生。二是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合同意识淡薄,部分企业,尤其是个体私营企业主不能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合同不规范,缺乏约束力和可操作性,致使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无法明确,发生劳资纠纷时无法及时解决。三是执法力度不足,执法效果不理想。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处理力量与日益繁重的维权工作需要严重不适应。
三、对策建议。一是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对拖欠农民工资案件的企业,通过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予以公布,促进企业依法建立自我规范、自我约束的劳动保障管理模式,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二是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进出场登记、工资代发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建立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长效机制。三是加大建设领域违法发包、分包行为治理力度。进一步完善落实建筑总承包企业负责解决分包企业欠薪责任制度,建立对恶意欠薪行为的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机制,落实重大欠薪案件社会公布制度。四是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同时设立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电话,由相关部门及时受理工资拖欠苗头性问题,避免案件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