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8月25日召开的州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会上了解到,8月下旬至10月下旬,州委将启动第二轮巡察工作。
巡察组将通过听取专题汇报、个别谈话、受理来电来访等工作方式,对德令哈市委、都兰县委、乌兰县委、天峻县委、州公安局党委、州水利局党委、州国土资源局党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关于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委党组执行党章党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以及2016年换届风气进行巡视监督。
会议指出,开展巡察工作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基层的有效途径,也是实现巡视监督全覆盖的必然要求,更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只有巡察组依规依纪进行巡察,被巡察单位加强支持配合,共同履职,密切配合,形成团结、协作、有战斗力的工作集体,才能出色的完成好巡察工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做出新贡献。
据了解,“巡察组成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谦虚谨慎、平等待人,勤勉敬业、勤俭节约,自觉接受监督,树立良好作风和形象,严格遵守纪律”,这是最新州委巡察组工作制度中对于巡察工作纪律的部分要求。
上一篇:代表小组的“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