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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以来海西州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实现“病有所医”


  一是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现新农合、城镇居民并轨运行,不断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海西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由2010年的360元提高到2015年的570元。五年累计支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9亿元,年均增长率46%,截至目前,全州城乡参保城乡居民达到267115人,参保率达98%。二是提高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积极落实医改惠民政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由2010年的15元提高至2015年的45元,基本公共卫生事业五年累计支出1.1亿元。并全面推行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了辖区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覆盖。三是积极支持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建立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保障长效机制,五年累计支出2.9亿元,全州乡镇卫生院编制内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由政府全额承担,村医补助和村卫生室经费保障水平得到提高。四是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机构改革,落实政府补助政策和中医药扶持政策,五年累计投入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9.8亿元,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州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