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全面加强我州城乡规划督察工作
为了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健全城乡规划监督体制,强化城乡规划行政监督,形成快速反馈、有效监督和及时处理违反城乡规划行为的督察机制,根据《城乡规划法》、《青海省城乡规划督察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2015年11月24日,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划处副处长田力派送省城乡规划督察员王兴久进驻我州开展城乡规划督察工作。
当天,王兴久及田力一行人先后到海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德令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德令哈工业园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分别召开座谈。田力代表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建设局协助督察员尽快熟悉当地规划工作基本情况,加强与督察员的沟通联系,畅通督察渠道。要求督察员把握好职责定位,突出督察重点;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切实履行督察职责;及时发现、制止违反城乡规划行为,有效监督地方严格实施规划,加强规划监督管理。
各地建设局对督察员到我州开展城乡规划专项督察工作表示欢迎。并指出,要充分认识实施规划督察员制度和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性,大力配合省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青海省城乡规划督察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建立违法案件处理机制,省、州联动开展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提高城乡规划督察效能,强化对当地政府和规划主管部门城乡规划制定、实施、执行情况的督察,严肃查处规划违法行为。
座谈会结束后,王兴久一行人到海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德令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德令哈工业园管委会规划建设局进行城乡规划专项检查,就是否委托无资质或资质等级不符合要求的单位编制规划;在城乡规划工作中是否违反法定程序编制、调整、审批城乡规划;在实施规划中是否违反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对违反规划的行为是否查处不力等问题进行了相应的检查并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予以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