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发放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及城市低保对象取暖补贴471万元
根据省州工作部署,格尔木市再次提高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及城市低保对象取暖补贴标准。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标准调整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400元,农村低保、五保对象每人30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每人460元,城市低保对象取暖补助标准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提高400元。自11月11日起,格尔木市为7525名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294万元,为8户城市“三无”对象、2347户一般低保家庭发放冬季取暖补贴177万元,共计发放补贴471万元,发放工作将于近期完成。
(格尔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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