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我州认真贯彻落实《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项目实施办法》(青教财[2015]13号)要求,按照省教育厅工作安排,通过积极争取将格尔木市、德令哈市、都兰县政府纳入全省购买学前教育服务项目试点地区。2015年我州争取到省财政厅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项目补助资金200.8万元。其中我州格尔木市获得补助资金38.6万元,都兰县获得补助资金49.6万元,德令哈获得补助资金112.6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保教岗位,为全州16所幼儿园239名临聘教师购买保教岗位,每位教师每年发放补助资金8400元。
此外,我州争取到省财政厅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资金597万元,其中格尔木市248万元,德令哈市132万元,乌兰县37万元,都兰县120万元,天峻县34万元,大柴旦行委12万元,冷湖行委1万元,茫崖行委13万元。
通过以上措施实施,学前教育办学条件得到改善,普及程度和保教质量稳步提高,试点幼儿园临聘教师工资待遇水平提高,稳定了教师队伍,提高了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