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及时足额发放财政补贴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海西州积极筹措资金,足额发放全州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优抚对象一次性生活补贴、城市低保对象冬季取暖补贴,将国家惠民政策及时落到实处。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400元,农村低保、五保对象每人30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每人460元。共发放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1208万元,惠及3.3万名城乡困难群众。城市低保对象取暖补助标准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提高400元。向全州126户城市“三无”对象、10340户一般低保家庭发放冬季取暖补贴557万元。目前,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助和城市低保对象取暖补助已全额下达各地。
(州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