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问题促整改 冬季施工保安全
2015年10月27日下午,州教育局、州高级中学运行筹备组、德令哈市工程质量监督站、林州市二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大学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华鑫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等共7方代表,对海西州高级中学标准化教学综合楼基础工程进行了验收,现将会议记录整理如下:
大学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外架搭设与施工进度不同步,外防护栏未搭设;2、已浇筑的砼部分出现涨模、蜂窝麻面;3、满堂脚手架部分未设扫地杆、横杆及斜撑,应及时处理整改;4、现场临边要及时防护,搭吊在调运过程中要听从指挥,严禁违章作业;5、现场材料要及时清理,模板、木方、钢管要码放整齐,拆掉的扣件、螺帽及时清理,禁止乱丢,材料进场,卸车要快,材料计划按规定提前申报;6、基础地梁底模拆除后底部必须补上防腐剂;7、主体工程已浇筑的混凝土梁、模板(梁跨度大于8米)拆除时间必须达到二十八天,且依据实验室出具28天的复试报告,混凝土强度达到100%后方可拆除;8、部分钢筋绑扎不到位,保护层垫块漏放,剪力墙拉钩未按规范放置,模板平整度不符合要求,已发整改单,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控制。
青海省华鑫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做好基槽钎探记录表的影像资料。
德令哈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标准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林州市二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需进行整改的部分,已全部做好记录,会后逐一进行整改。
海西州教育局:1、对于之前基槽验收提出的问题整改力度不大,包括防护栏的安装及标准化的施工管理;2、要求施工方严格按照冬季施工方案的程序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3、由于德令哈地区气候变化大,建议冬季施工期内完成出地三层即可;4、根据工程现场各方提出的问题,监理方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全力进行整改,切实整改到位。
监理、设计、勘察单位、甲方及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的验收结论:现场各方提出的问题,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报监理单位检查、质量监督站复查后,同意验收,并进入下一道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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