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格尔木德令哈天峻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9月14日至17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对格尔木市、德令哈市和天峻县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组分别对两市一县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督导检查,并随机抽查学校26所,实地进行了督导检查。在督导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三次座谈会109人参加;发放公众满意度调查问卷308份,回收有效问卷308份;采取随机访谈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于9月19日在西宁召开了青海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会。督导检查组反馈意见是格尔木市、德令哈市和天峻县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校际间均衡差异系数小学和初中分别为0.36—0.42和0.19—0.35之间,均达到国家小于或等于0.65和0.55的标准要求;县(市)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分别为93、92和90分,达到了国家不低于85分的规定要求;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县域教育有关工作未发现“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综合以上结果,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认为,申报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
督导检查组还对格尔木市、德令哈市和天峻县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主要做法给予了充分地肯定。
一、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一是严格落实政府职责。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在青海省率先实现了从小学到高中的12年免费教育。二是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较大改善。格尔木市财政近三年累计投资2.5亿元,24所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完成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学校面貌焕然一新。德令哈市坚持“硬件与软件建设并重”,累计投资近3亿元,实施教育项目31个,投资2800万元对中小学校园实施硬化、美化、绿化、亮化,为所有乡镇寄宿制学校修建了太阳能浴池,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大幅提升。天峻县累计投资2.2亿元,对全县中小学校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进行全面改造,基本解决了校舍不足、功能室紧缺和活动场地不足的问题。三是提升了学校信息化水平。格尔木市开展异地同步课堂的试点建设工作,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德令哈市15所学校在青海省基础教育教学资源库开通帐户,实现师生在线学习培训,在线共享优质资源。天峻县配齐“班班通”设备,逐步完善中小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整体水平。一是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天峻县始终把“小三门”教学当作中小学整体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招聘教师专业对口率达到了100%。二是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格尔木市830人参加了国家、省、州培训,700名教师参加“岗位大练兵”活动,1666名中小学教师参加业务水平考试;德令哈市充分利用浙江对口援青平台,与杭州市西湖区、富阳市结对,分批组织教师到杭州交流学习达300人次;三是重点支持农牧区学校教师。格尔木市对长期在农牧区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分类别对在偏远地区任教教师每月发放300—500元的岗位津贴。德令哈市按中高级职称每月400元、初级职称每月300元标准为乡镇学校教师发放基层岗位津贴,并按每年工龄17.5元标准为乡镇学校教师发放高海拔津贴。天峻县乡镇教师不仅每人每月享受500元基层补贴,还能享受政府每月的500元专项伙食补助。四是加强师德建设。
三、突出民族地区特色,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一是打造特色文化。格尔木市开展了“学校有特色、班级有亮点、学生有特长”活动;德令哈市利用社会公共资源,开设了“游泳课”和“天文科普课”;天峻县广泛开展民俗文化进校园、进课堂活动。二是强化德育工作。格尔木市开展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教育和省情国情教育,培养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令哈市加强品德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强化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革命传统和社会公德教育,推进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天峻县开展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活动,引导师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三是规范办学行为。各县(市)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和教学基本要求,努力打造平等、互动、和谐、高效的新课堂教学模式。开展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等工作,着力解决课业负担重、补课、择校、收费等热点、难点问题。
四、坚持教育公平原则,关爱特殊群体。一是切实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权益。格尔木市建立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全纳制度,1.2万名外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全部在公办学校免费就读,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48%;德令哈市贯彻落实 “两为主政策”,2368名进城务工子女享受“同城同等待遇”。二是保障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权益。格尔木市新建特殊教育学校1所;德令哈市、天峻县积极推进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三类”残疾少儿入学率较高。三是建立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格尔木市深入开展留守儿童帮扶活动,把帮扶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学校考核内容,学校党员教师与留守儿童建立“一助一”结对帮扶活动,583名留守儿童在学校和老师的关爱下安心读书;德令哈市建立留守儿童关爱机制,在初中学校建立了留守儿童活动室,通过教师“一对一帮扶”,299名留守儿童在生活和学习上得到了帮扶。
义务教育发展面临着压力与挑战,对照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还面临着一些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一是部分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突出。格尔木市、德令哈市部分城区学校班额偏大。二是教师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各县(市)教师队伍结构性问题依然存在,鼓励城乡校长教师交流的长效机制尚未健全,交流数量偏少、比例较低。三是教育信息化建设和运用步伐仍显缓慢。天峻县部分学校虽然普遍配备了信息技术设备,但在发挥现代远程教育重要作用方面仍显不足。
督导检查组认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青海省各级政府要结合本次督导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认真研究,提出对策,切实部署整改。
一是缩小义务教育校际差距。要持续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实现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要不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继续强化“抬底部、补短板”的原则,采取一校一策的办法,重点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加快学校在建工程进度,着力解决城区学校大校额、大班额、面积不足、学位不足的问题,以及农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办学条件缺口。同时,从规划建设、教师交流、学区划分等方面多措并举,缓解少数热点学校的集中入学压力。要分析研究校际差距偏大的原因,找准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加以解决。
二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要重视研究并切实解决少数地方教师队伍结构性短缺的问题,采用科学合理的编制核定方式,加大音体美等学科教师的培养和补充力度,优化教师队伍整体结构,针对小规模学校、农村薄弱校及少数民族学校,要在政策上适当倾斜,缓解师资结构性短缺问题。持续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强化骨干教师、农村教师培训,打造合理教师梯队。健全教师交流制度,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鼓励吸引优秀人才服务于农村学校。
三是提高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此次实地督导检查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成绩突出,各类功能室、图书室、体育活动场地配置较齐全,但各类场室利用率、教学仪器设备使用率、图书流通率均有待提高。下一步,要提高教师使用设施设备的能力和水平,使之发挥应有的效益。同时,按照教育部等三部委《关于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管理,切实加大力度,不断完善措施,将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提高到新水平,创设师生阅读环境,创新师生阅读机制,提高图书的流通使用率。
四是强化各级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教育督导条例》规定教育督导的范围已涵盖各级各类教育,教育督导的重要性日益突出,督导部门的任务也越来越重。建议青海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的规定,落实教育督导部门的地位、职能和工作要求,增加督导部门编制,配齐配全专职督学,成立相应的内设机构,强化省级教育督导力量,充分发挥教育督导部门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
五是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内涵发展。要研究具有区域特色的教育内涵发展策略,根据民族地区、高原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特点与发展趋势,提炼区域教育发展理念,深入实施课程改革,提升教育品质。要进一步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自主发展,加快学校内涵建设,形成有影响力的学校教育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