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州县开展联合水土保持执法对生产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巩固海西州水土保持执法成果,全面推进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由省水保局副局长范国胜带队会同州水保站组成省、州、县(市、行委)联合检查组,于2015年9月8日至16日 ,对我州德令哈市光伏工业园、大柴旦行委五彩碱业、敦格铁路、锡铁山光伏;格尔木市光伏园区、机场改建、奈金河电站;都兰县铁矿、公路等17家开发建设项目单位水土保持方案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编制并报批了水土保持方案以及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在建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情况,对个别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和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执法。对未编制方案或未批先建等不同情况,分别向相关企业下发了检查整改意见,要求限期完成,维护了水土保持工作的严肃性。
检查组一行在察看现场、听取建设单位汇报后认为在建设过程中,各单位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自觉性明显提高,管理理念先进、措施到位, 总体上说水土保持方案贯彻落实得比较好。同时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一是施工过程中要进一步完善、规范水保管理措施及管理制度,切实把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到实处;二是要严格按照先拦后弃原则施工,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
省水保局领导也询问和听取了我州水土保持执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对海西州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多年来能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敢于严格执法,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等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同时要求基层执法人员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严格遵守有关纪律,树立良好的水保执法队伍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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