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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分级诊疗便民惠民


 青海新闻网讯 为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全面实施,格尔木市相关部门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完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等各项制度,有效促进病人合理分流,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可享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

 据悉,格尔木自2014年4月1日启动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并实行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批责任制,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负责辖区内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住院首诊治疗,明确转诊审批责任;对使用量大、适用范围广和价格高的高值医用耗材,实行升级集中统一招标采购,对使用量小且价格高的高值医用耗材实行最高限价;实行违规处罚制度,凡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不遵守分级诊疗和转诊程序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加强督导检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原则上对连续两年以上考核不合格的医疗机构,由州级统筹部门取消其医保定点机构资格。

 目前,该市共有18家医疗机构实行分级诊疗试点制度。据统计,与制度实施前相比,该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含市人民医院)医保基金支出比例下降了0.02%,基层医疗机构则上升了26%;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次均费用下降5.07%,基层医疗机构则上升了10%;平均住院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减少至8.5天,基层医疗机构基本持平(7.5天);药品收入占医疗总费用比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下降3.3个百分点,基层医疗机构下降20.3个百分点。

 今年为鼓励和引导患者到基层首诊,医保部门将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起付线由300元减低为100元,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患者的就医负担,有效促进了病人合理分流,方便了患者就诊,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