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全省各级法学会组织和各会员联络组要按照张光荣批示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会议精神上来,找准定位,抢抓机遇,积极作为,在团结引领法学、法律工作者发挥自身特长,推进依法治省中充分发挥作用,作出新的贡献。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查摆“机关化”、“行政化”、“形式化”、“少数化”的倾向和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进法学会各项工作提质升级。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谋划和推进法学会工作,为促进“三区”建设提供更多的理论支持和更充分的法治保障。要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不断创新活动方式,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多组织一些接地气、惠民众的活动,为基层群众排忧解难、解疑释惑。要加强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服务工作,积极为专家学者搭建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学术抱负、以专业智慧报效国家的学术平台,不断提升法学会的影响力、凝聚力和号召力。
会议要求,要全面贯彻落实“保持和增强群团组织和群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求,积极引领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大是大非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确保法学会和法学研究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借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的东风,以有为争有位,以有位促有为,积极主动地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大气力把区县级法学会普遍建立起来,不断夯实法学会工作的基层基础;要充分发挥法学会第三方优势,不断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新的工作领域和方式,在公共法律服务、法学法治类社团行业监管、普法法治宣传、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取得成效。
省法学会机关,各市州和部分区县法学会(筹备领导小组)负责同志,省法学会部分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及会员联络组联络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