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检查中,督导检查人员采取看现场、查资料、随机走访业主、政策解答等形式,全面掌握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充分了解企业管理服务当中遇到的困难。对12家服务水平较差、业主反映强烈的物业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对规范我市其他物业企业服务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市房产管理部门将继续加大对物业企业的督导检查,重点查处乱收费、搭车收费、设施设备损坏长期无人修理、对业主反映的问题迟迟不予解决等严重影响业主生活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提出的问题不整改,或屡次要求整改不到位的,严肃查处,直至吊销物业资质,淘汰一批信誉差、服务差的物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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