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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为何选择青海作为医改试点

  2月10日,记者从全省综合医改试点启动会议上了解到,为进一步深化医改,国家选择了四个省开展综合医改试点,我省是其中之一,这是对我省以往医改工作的充分肯定,是对我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最大支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青海的厚爱和期待。

  五年医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自2009年我省医改启动实施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上下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秉承“小财政办大民生”的理念,围绕医保、医药、医疗协调联动,努力探索欠发达地区深化医改的路子。

  通过几年来的改革实践,医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初步建立了覆盖全省的基本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 构结束了“以药补医”的历史,初步构建了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全省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由2008年的5.87%提高到 2012年的7.52%,居民个人卫生费用支出占比由2008年的33.01%下降到2012年的26.7%,促进了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有力 地保障和改善了民生,提升了人民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为进一步深化医改奠定了扎实基础。

  综合医改试点突出青海特点

  当前,全面深化医改向纵深推进,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明显增强。以省为单位开展综合医改试点并率先取得突破,将对全 国医改产生较大的示范与推动作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全面开展深化医改试点工作,作为全面提升医改工作的重要机遇和核心任务来抓,统筹安排,精心谋 划,坚持以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为导向,强化顶层设计,注重省情实际,突出青海特点,系统安排,整体推进。

  在改革思路上,将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作为重点,统筹推进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公共卫生、监管 体制等综合改革。从打好基础向提升质量转变,从制度建设向巩固完善转变,从探索试点向全面推进转变,切实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坚持公益性方 向,落实政府责任,健全体制机制,在公立医院改革、分级诊疗、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医疗服务能力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努力打造青海医改升级 版。

  在改革目标上,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勇于实践,探索建立符合省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形成可复制、可持续的改革经验。提出 了三个阶段主要目标,2015年,全面完成国家和我省“十二五”医改规划目标任务。到2017年,基本完成《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 见》提出的2020年医改的重点任务。到2020年,建立符合省情特点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