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落实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政策的措施成效、困难问题及对策建议
今年以来,海西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精神,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优化融资结构,取得一定成效。
一、措施成效。一是营造良好金融环境,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州政府先后与国开行青海省分行、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签订综合性金融战略合作协议,为全州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营造了良好的金融环境。优化调整2013年财政性资金银行存款,签订2013年度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目标责任书,制定下发海西州信贷增长、金融支持海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等4项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将资金优先投入到循环经济主导产业、重点项目和行业,推动区域经济平衡发展。截至10月底,全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余额391.63亿元,较年初增加42.68亿元,同比增长13.31%,贷款余额345.84亿元,较年初增加24.05亿元,同比增长15.57%。二是坚持有扶有控原则,支持重点行业和薄弱领域建设。围绕全州工业运行和“两区”建设百项重点工程,通过调查掌握全州有效融资需求,组织召开各层面项目融资对接会,与省级银行进行项目对接,加大州内银行督促协调力度,深入各地区实地协调解决融资问题等措施,共为80户企业和12个“两区”建设百项重点工程项目落实贷款175.62亿元。加大弱势领域支持力度,州财政出资1000万元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撬动中小企业贷款149亿元,中小企业已累计得到扶持资金7400万元;推行“信贷+保险”贷款模式,参保农牧民达到300多人,保额达230.19万元,撬动贷款1000余万元;采用“政府+担保公司+信用社”的双重担保方式,累计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余额5475万元,妇女小额担保贷款902万元;推行“信用社+政府部门+农牧民”三方互动贷款模式,累计向格尔木市4个乡镇830户枸杞种植户发放贷款3600万元。三是加快工作创新力度,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全力指导、推进海西州发展投资公司、格尔木投资控股公司总规模40亿元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目前2家公司企业债发行工作已进入国家发改委审批流程,预计年内可发行成功。为有效解决州内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州发展投资公司为平台,积极加强与省级金融机构的合作,与省国投、青海银行签订总额40亿元转贷融资协议,其中2013年融资规模25亿元,首批15亿元资金已到位。积极探索开展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融资工作,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作为全省唯一试点地区,首批确定4家企业、5亿元规模。同时,大力推动保险直投工作,建立全州保险资金直投项目储备库,将全州14个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全省项目储备库。积极引导企业利用公司债、私募债、信托融资、融资租赁等直接融资工具实现融资131亿元,同比增长143.22%。四是用好各项优惠政策,努力培育重点企业上市。按照企业上市培育和股权交易融资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在格尔木和德令哈地区对50余户重点培育企业宣传推介股权交易挂牌融资业务,引导服务企业在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进行上市培育。目前,20户企业表示有意进入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海西化建等13家企业已开始挂牌前期准备工作。2家上市后备企业取得积极进展,冷湖滨地钾肥有限责任公司已进入上市辅导阶段,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完成上市股改工作,并成功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五是推动地方金融改革,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采 取多项措施,全力推进柴达木、格尔木农商行组建工作,成功组建成立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积极做好金融机构引进工作,顺利在德令哈设立青海银行海西分行。认 真做好上海黄金交易所海西指定仓库设立前期各项工作,为州内黄金仓储、交割等贵金属服务业务开展做好准备。积极推动民间金融机构发展,申报设立小额贷款公 司4家、融资性担保公司1家,并指导原有2家小贷公司进行增资扩股。
二、困难问题。一是资本市场发展滞后,直接融资比重较低,经济发展对银行信贷资金的依赖性较大,资金需求日益旺盛与信贷供给不足的矛盾仍然突出,亟需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二是受体制机制限制,部分银行还存在主动服务观念不强、创新变通意识不够、信贷申报手续繁琐、审批进度缓慢等问题,工作理念、服务方式还有待进一步改进。三是部分企业思想不够解放、观念陈旧,对资本市场了解不足,不愿尝试直接融资方式,在参与全州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融资时,存在依靠政府推动的等靠思想,与银行主动衔接意识不强。四是受地理位置、经济成本等客观因素影响,消除乡村金融空白服务区存在一定困难。
三、对策建议。一是通过发挥金融的杠杆作用,推动落实《金融合作协议》,引导金融机构为“两区”建设提供金融支撑,积极支持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发展行业和实体经济发展,确保支柱产业和重点企业资金需求。二是积极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积极引导服务企业利用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区域集优票据、中期票据、信托、融资租赁、公司债、私募债等直接融资工具,努力满足全州重点产业和项目资金需求。三是全力推进乌兰、都兰、天峻农村信用联社股份制改造,指导和推动柴达木农商行、格尔木农商行尽早完成增资控股。以助农取款服务点为依托,大力开展“支付服务乡乡通”工作,实现助农取款服务点在符合条件的乡镇100%覆盖,努力消除金融服务空白。四是海 西州境内地域辽阔、资源丰富,合理布局水泥、钢铁产业和太阳能、风能装备制造业十分必要。但因上述产业作为全国产能过剩项目,受到政策限制,金融机构难以 支持相关项目建设。建议省政府协调相关部委争取支持循环经济试验区建设的差别化金融政策,放宽对水泥、钢铁和太阳能、风能装备制造业等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 的金融准入。五是加快审批进度,推进全州民间资本有序融通,建议省金融办在一定规模内下放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审批权限。同时,协调青海省银监分局争取村镇银行建设指标,与省内大型国有银行积极沟通,推动全州村镇银行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