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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的惩罚

 

一年前,某快递公司西宁分拨中心临时负责人王利在工作单位与他人发生争执,没能正确处理矛盾,但他没想到当时因冲动打过去的一拳会致人死亡,而自己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无奈的起因

2017年2月8日,农历正月十二,新年的欢乐氛围仍在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某村村民李丽的家中持续。晚饭期间,丈夫杨建多喝了几杯酒,提出要代替她去上班,让她在家里照顾孩子,李丽百般劝说无用,最终,丈夫代替她去上晚班。2015年3月开始,李丽便在某快递公司西宁分拨中心上班。

当日18时,分拨中心已经开始上晚班了,组长赵杰还未看到李丽,便去报告了分拨中心的临时负责人王利。王利让赵杰拨通了李丽的电话询问情况,李丽告诉他们丈夫杨建酒后执意要顶替她来上班。王利听到后有些生气,根据该中心规章制度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得顶替他人上班,同时,王利并没有看到代替李丽工作的杨建。

王利随即到休息室,也未看到有其他人,随后他又去了发货区。在发货区,王利看见一辆正在装车的半挂车上站着一名员工和另一个陌生的男子。经王利了解得知,这名陌生男子便是李丽的丈夫杨建。就问其为什么在这里,杨建理直气壮地告诉他自己是来上班的,王利说道:“你不是我们这里的人,上什么班,赶紧下来!”杨建并没有听从,坚持说自己在上班。说话间隙,王利闻到杨建满嘴酒气,让他赶紧从半挂车上下来,认为站在高处有危险。

冲动的后果

杨建下车后,两人在“能否替人上班”问题上开始争执,王利告诉杨建:“员工都买了保险,该谁上班就谁上,不能这样代替,而且你还喝了酒,快出去!”双方就此发生纠纷,其间,王利想打电话叫李丽过来处理,但是因为没有电话号码作罢,随后用对讲机叫来了赵杰,让他打电话叫李丽过来。

双方的争执并没有就此结束,矛盾不断升级。一来二去,王利打了杨建一拳,杨建一下子倒在水泥地上,再也没有起来。王利等人赶紧将杨建送去了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医生告知情况很严重,杨建因抢救无效于次日早晨在医院死亡。后大通县公安局尸检结果显示,杨建系被他人徒手损伤面部致摔跌造成颅脑损伤死亡。

终审判决

2017年2月9日,王利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大通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23日被依法逮捕。6月27日,大通县人民法院就王利犯故意伤害罪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认为,被告人王利与他人发生矛盾冲突时,未能正确处理,用拳头击打被害人面部致其倒地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被告人王利及时拨打110电话并抢救伤者,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行为认定为自首,且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已履行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268741.16元,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被害人在案件起因上也有一定过错。对此,依法对被告人王利减轻处罚,判定被告人王利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判决后,被告人王利不服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法院处以较轻刑罚。今年1月11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大通县法院对上诉人王利的定罪部分,撤销量刑部分,并判处上诉人王利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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