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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接手店铺 经营四个月就被收回,算欺诈吗?

2023年11月29日 09:17   来源:扬子晚报   
 

支付20万元转让费接手的店铺,经营了四个月就被房东收回,问题出在哪里?近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纠纷案件。

张芳通过王丽的朋友圈了解到对方的“旺铺”文具店要转让,两人口头谈定转让费20万元。张芳当即交给对方2万元定金,王丽当天将文具店交付,张芳支付了剩余的18万元费用。然而接手惨淡经营仅4个月后,店面的房东突然通知张芳该店铺不再出租。张芳无法继续经营,于是将王丽起诉至崇川法院。

张芳认为,王丽在转让店铺时隐瞒事实,编造店内库存,故意夸大经营收益,并且没有告知店铺可能无法续租的事实,误导其作出错误的受让决定,存在欺诈行为。

崇川法院经审理认为,经查看文具店内监控录像,张芳与王丽曾对店内商品进行过盘点,对店铺租期、商品库存及店铺现状有一定了解,张芳最终作出受让决定是对风险有所预判之后的商业逐利行为,双方之间的转让真实有效。至于文具店仅经营数月即被房东收回的问题,属于合同履行中产生的问题,不能作为合同可以撤销的依据。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张芳的诉讼请求。张芳提起上诉,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法官表示,至于本案中张芳所主张的损失问题,可在转让合同有效的前提下向王丽索赔。

通讯员 任磊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