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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监管整治互联网保险乱象 首月0元、免费赠送等注意了

2021年08月13日    来源: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13日电 (魏薇 实习生赵思涵)互联网保险将迎来又一轮监管。中新经纬客户端从业内获悉,银保监会近日下发《关于开展互联网保险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销售误导、强制搭售和诱导销售、经营不合规不审慎和用户信息不安全等突出问题。 

诱导销售、套路续费成重点 

《通知》指出,近年来,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进入快车道。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互联网保险乱象丛生,个别互联网平台涉嫌非法从事保险业务,部分保险机构存在互联网保险产品定价风险突出、线下服务能力不足、销售误导和投诉纠纷较多、销售和技术服务费用虚高、用户信息被非法利用等诸多问题。 

具体来看,一是销售误导,包括欺骗保险消费者、投保告知不充分、隐瞒承保信息等问题。二是强制搭售、诱导销售、套路续费等问题;三是经营不合规不审慎,包括非法经营、违规经营、费用虚列、经营不审慎等问题;四是用户信息不安全,包括违规收集用户信息、信息安全隐患等问题;五是群众和市场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 

《通知》强调,各保险机构要组织开展全面摸底工作,按照互联网保险乱象专项整治工作要点,逐条对2020年以来的互联网保险业务进行排查,拉网式梳理与互联网平台合作业务情况,确保“合作机构全覆盖”“重点问题全覆盖”“业务流程全覆盖”,深入查找互联网保险业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违规问题。 

金融行业观察人士毕研广分析称,此次专项整治是一次非特定的整治公司,穿透了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各个环节,包括保险中介公司和保险公司,也就是说对保险销售过程和业务开展过程进行普查。

  

监管多次重拳出击互联网保险 

尽管互联网技术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投保的便利度,但引发的纠纷和投诉也呈上升趋势。去年以来,监管也屡次对互联网保险业务开出罚单,从罚单涉及的主体来看,包括了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互联网保险公司等,此前的罚单涉及的问题有哪些?中新经纬客户端进行了简单梳理。 

2020年,银保监罚决字〔2020〕1号的“罚单”落在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保寿险),监管点到了该公司在支付宝平台上销售的“100万自驾车两全险”和“妈妈乐少儿疾病住院险”,分别存在网销业务欺骗投保人行为、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保险费率行为。 

除了保险机构外,监管对保险中介机构也重拳出击。2020年1月,保险中介平台“多保鱼”所属公司杭州凡声科技有限公司因非法从事保险中介业务,被浙江银保监局开出罚单。 

2020年8月17日,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发布了对微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处罚原因是该公司在手机网页“微医保住院医疗”投保页面以“领缺代替“投保”,以“仅剩XXXX份”进行营销,且未引导客户如实(进行)健康告知。 

2020年12月18日,银保监会消保局发布《关于安心财险、轻松保经纪、津投经纪、保多多经纪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的通报》,指出上述机构在宣传销售短期健康险产品中,存在“首月0元”“首月0.1元”等不实宣传(实际是将首月保费均摊至后期保费)或首月多收保费等问题。 

在本次整治中,以免费赠送领取、首月仅几元等吸引投保人投保的行为也是重点整治的对象。一位不愿具名的保险经纪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表示,首月0元或1元保费这种销售方式,也属于变相误导,影响消费者对金融消费的严肃决策。 

受疫情影响,不少保险从业人员通过直播、微信朋友圈、微信官方账号、短视频等方式营销保险。2020年7月,新华人寿青岛分公司因工作人员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虚假宣传,被责令改正并罚款5万元。此外,国华人寿、工银安盛人寿、华泰人寿等都因工作人员的朋友圈误导宣传被监管处罚。 

今年8月2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对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众安财险)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众安财险因自营网络平台宣传销售页面欺骗投保人,第三方平台宣传销售页面欺骗投保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等“四宗罪”共被罚145万元。 

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北京、重庆、大连、黑龙江等地银保监局相继发布了关于互联网保险的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注意以下问题:一是认清正规持牌机构,可通过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方网站开设的“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专栏查询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及其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二是仔细研究合同条款,不能将“吸睛”“高息”的保险产品宣传材料视同保险合同,应仔细了解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利益等重要内容;三是严格履行告知义务,由于没有业务员主动询问,消费者更应该严格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