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6月4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6起典型案例,通报了2020年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审判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的安排部署。
这6起典型案例,分别涉及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罪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司法确认案,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及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环境污染责任纠纷等领域。这些案件的审结有力惩处了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维护了地区生态环境多样性,对培养当地居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被告人自愿承担修复生态环境的费用,体现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原则,增强了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环保意识、责任意识,实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布这些典型案例希望可以教育引导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尊法守法,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同时,保障社会公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祁得春说。
据悉,2020年,我省法院共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2060件,同比上升111.93%。三江源生态法庭审理的被告人贡某某等3人非法猎捕、杀害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审结“血渭一号大墓”特大盗窃案,对1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五年六个月至十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47万元,文物修复和维护公益赔偿金40.8万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目前,我省各市州均已确定一个基层法院集中管辖环资一审案件,未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法院由专门合议庭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覆盖全省的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机构网络基本建立。同时为便利当事人诉讼,以“车载审判”等模式大力开展巡回审判,运用网上立案、异地立案、视频庭审等信息化手段,多渠道、多途径满足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方面的司法需求,缓解跨区域集中管辖给异地当事人带来的不便。
我省法院将以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为抓手,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认真履行保护保障人民群众生态权益的职责,为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新青海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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