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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超过48小时快速理赔不受理

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曙光 白瑞琪    发布时间:2021-02-03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2月1日,市民王先生致电本报交通热线反映,上周六,他驾驶车辆由西向东沿着夏都大街行驶时,与前方一辆即将转弯的车辆发生追尾,事故发生三天了,但是对方当事人迟迟不露面,他很着急,他想通过晚报知道,像他这种车辆损失不大、没有造成人员受伤的轻微事故,能否进行快速理赔?

2月1日,记者从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服务中心了解到,像王先生遇到的这种轻微事故,已经超过48小时,不在快速理赔范围。在规定区域、规定时段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若想进入快速理赔程序,当事人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1.事故双方当事人对事故现场拍照(从前视、后视、侧视、细目及现场周围参照物等角度拍摄)或用其他方法固定现场证据并互验互拍驾驶证、行驶证。

2.双方取证后立即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互留联系方式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或通过西宁交警微信(搜索公众账号:西宁交警,关注即可)拍照、录像后上传、提交,由专门负责微信处理轻微交通事故民警指导处理,快处快赔。

3.撤离现场后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的,双方须在48小时内共同到就近的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办理理赔手续,填写《西宁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并到中心警务室备案后到相应的保险公司进行定损理赔。

4.撤离现场后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有异议的,应当约定48小时内共同到就近的快速理赔服务中心,由中心民警根据现场照片、现场监控资料、当事人陈述等证据进行责任认定,由相应的保险公司理赔定损人员定损、理赔。

本市湟中路(含)以西,海湖路(含)以东,南山路(含)以北(南川东路、南川西路、香格里拉大道至二机桥以北),祁连路(含)以南(朝阳东路、朝阳西路、小桥大街至门源路以南)的区域,均在受理范围内。